香港强制检疫今起实施 违者最高囚半年
来源: 香港大中華通訊社  日期:2020-02-08 13:53:15  点击:11437  属于:港澳专栏


香港中通社图片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持续蔓延,香港特区政府今日起进一步加强关口防疫措施:所有在过去14天到过內地的本港居民及旅客入境后,均须强制检疫14天。

 

 

  本港居民可选择家居隔离,其间家人可自由出入,但必须佩戴口罩,卫生署及警方人员会抽样进行突击家居检查;旅客则可入住政府安排的“暂住设施”,只有四类人获豁免(见另稿)。

  所有检疫者每日要填写体温等资料,定期向特区政府匯报,不得离开检疫处所,违反强制检疫令是刑事罪行,最高可被罚款2.5万元,及入狱6个月。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昨日举行特別会议,根据香港法例第五百九十九章《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的权力订立《若干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和《预防及控制疾病(披露资料)规例》两条附属法例,並於昨日刊宪,今日午夜零时生效。昨日,特区政府举行跨部门记者会,解释详情。

  卫署警方突击检查家居隔离者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陈肇始在昨日记者会上表示,强制检疫14天的对象包括所有从內地抵港者,包括香港居民、內地居民及其他地区的旅客,即使不是从內地来港,但过去14天內曾经到过內地人士亦需接受强制检疫,而签证限期少於14天的人士则不能入境香港。

  接受强制检疫的地点可以为住所或酒店,特区政府会在旅客入境前预先提醒强制检疫措施已经落实,旅客入境时如果通过体温检测,確定没有病徵后就会交由卫生署处理,旅客需要申报住址及电话號码,至於未能申报地址人士则会由卫生署人员送往类似“禁闭式”的暂住设施进行14天强制检疫。

  所有需强制检疫人士均会获发讯息包,他们要每天填写体温等资料,但由於健康风险低,食物及卫生局副秘书长郑钟伟指检疫者暂时无须戴电子手带,但提醒他们在检疫期间不得离开住所,在家检疫人士即使在家中亦需戴上口罩,其家人活动虽然不受限制,有需要时可请亲友送上食物等必需品,但就不能相约非同住的亲友在家中聚会。

  卫生署及警方会突击抽查被强制检疫人士有否遵守检疫令,任何违反规例人士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2.5万元,及监禁6个月。

  同时,特区政府会为强制检疫人士设立两条热线,他们感到身体不適,或有其他需要时可以分別联络卫生署,或找社会福利署提供协助。

  致电抽查受检疫者是否留家中

  同时,特区政府正邀请现职及已退休政府员工担任义务人员协助抗疫工作,他们將被借调予卫生署、民政事务局,或社署,负责非医疗、非专业性质工作,包括致电家居隔离人士,隨机检查他们是否留在申报的住所及强制检疫中心,协助安排及运送膳食物资等。政府强调会向他们提供適当培训及保护装备。

  卫生署亦正招募五年级和六年级医科学生,协助强制检疫工作,主要负责致电接受检查需检疫人士是否有遵守规定,进行医学监测,以及提供健康建议,工作时间为朝九晚十,分两更工作,每更8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