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纵火及管有攻击性武器 香港5青年禁保释
来源: 香港大中華通訊社  日期:2020-02-08 13:52:18  点击:11295  属于:港澳专栏


■今年1月29日葵涌警署遭投掷汽油弹纵火,有市民拍摄到犯案过程。 资料图片

  2月4日黑衣暴徒在各区滋事破坏,其中数十名黑衣人在油麻地“野猫式”堵路及纵火,警方在街头和一间酒店房间拘捕4男1女,搜出汽油弹及原材料。5人同被控纵火及管有攻击性武器罪名,昨日(2月7日)在屯门裁判法院提讯,5被告暂时毋须答辩,申请保释被裁判官拒绝,还柙至4月2日转往九龙城法院再讯,待警方进一步调查,包括就检获的证物进行化验等。

  中三中四生落网 警检铁鎚电油剪钳

  5名被告依次为陈鸿基(23岁,厨师)、陈国强(26岁,运输工人)、林天咏(女,19岁,侍应)、刘姓中三学生及莫姓中四学生,同被控一项纵火罪及一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

  控罪指5人於2020年2月4日,在九龙油麻地弥敦道与甘肃街交界,无合理辩解而用火损坏属於香港特別行政区的马路,罔顾该財產是否会被损坏。

  同时,5被告同被控於2020年2月5日,在油麻地弥敦道483號至485A號一间酒店房內,管有攻击性武器,即10个內有易燃液体的玻璃樽、3罐液化石油气、两把铁鎚、4罐喷漆油、两罐电油、一樽腐蚀性液体、一把剪钳、一把士巴拿,意图將其作非法用途,5被告申请保释被拒,但安排於2月14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进行保释覆核。

  涉汽弹掟警署 教琴青年还柙

  就葵涌警署1月29日遭人掟汽油弹案,17岁青年陈俊辉被控一项纵火罪,昨往屯门裁判法院应讯。他被控於今年1月29日在葵涌警署近停车场闸入口,无合法辩解而用火损坏葵涌警署,被告暂时毋须答辩。

  据悉,被告涉嫌连同另外两人向葵涌警署门口掷汽油弹,而警方在被告租用的青衣一工业大厦劏房单位,检获11个疑似汽油单、通渠水等。控方申请押后案件以待警方进一步调查,包括就检获的汽油弹、通渠水等进行化验。辩方声称,被告生於单亲家庭,有音乐天分,小学时已考获钢琴演奏级,现时兼职教琴,租青衣工厦劏房用来教琴,且並非只有被告拥有单位锁匙。被告另兼任运输及派传单,以帮补家计。裁判官指案情严重,拒绝被告保释,案件押后至4月3日再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