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流域重庆段19条重点河流横向生态补偿改革
来源: 香港大中華通訊社  日期:2018-11-25 10:38:35  点击:11458  属于:中国新闻

       长江流域重庆段19条重点河流横向生态补偿改革初步全覆盖

  11月21日中午,十余个工人在璧山区广普镇一个污水处理项目提标改造工程内忙碌,他们要赶在下月20日前,将这个工程完工。届时,这个污水处理站的污水处理能力将从每天500吨提高到700吨。

  广普镇为改善水环境付出的努力不限于此。广普镇镇长汪勇日前告诉重庆日报记者,今年以来,他们已整治8座水库、275座山坪塘和28个养鱼池。明年3月,全镇90多个养鱼池都将整治完毕。

  广普镇不遗余力保护水环境,这是我市今年开展的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改革(简称横向补偿改革)带来的新变化。

  璧山将横向补偿改革纳入镇街生态文明考核

  广普镇柏杨村与江津区吴滩镇交界处的“两河口”,不仅是璧山区的“母亲河”璧南河与其一级支流梅江河的汇合处,也是全市42个国控考核断面之一。

  璧山区环保局负责人介绍,在璧南河流域横向补偿改革实施前,虽然璧山、永川、江津都对流域内的污染进行过整治,但因璧南河国考断面主要考核璧山,三区并没有形成有效的联动机制,加上治理时间、进度、要求不一,治理和保护合力不够。

  今年2月,财政部等四部委在我市召开长江流域13省区市生态保护补偿工作会,璧山与江津、永川在会上就璧南河治理和保护签订协议,在全市率先建立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简称横向生态补偿机制)。4月,璧山将横向补偿改革纳入区对镇街生态文明考核,在全区设置镇街交界考核断面15个,并将园区纳入属地镇街分比例共同考核。

  璧山区财政局人士介绍,流域生态补偿每月计算、年终结算,如果被考核单位每月监测的出境断面水质COD(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三项指标,全部小于或者等于该镇街上一年实际出境水质指标的年平均值、且小于或等于该流域功能水质要求(即水质维持达标或更好),区财政奖励10万元;如果三项指标任何一项大于该镇街上一年实际出境水质指标的年平均值、且大于该流域功能水质要求(即水质变坏),扣减10万元财政收入。截至9月底,璧山共收取15个镇街生态补偿金1000万元,最少的20万元,最多的达到160万元。

  璧山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大大调动了各镇街参与水污染治理的积极性,璧山与江津、永川利益共享、责任共担、互利共赢,共护璧南河的进程加快。

  监测数据显示,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实施以来,璧南河水环境质量逐步提升,1至11月达到了市级考核的IV类水质要求。

  奖惩分明 牵动各方力护水环境

  水具有流动性,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需要上下联动。但横向补偿改革实施前的尴尬却是,没有激励约束杠杆撬动,污染者、保护者各有所求难成“一条心”;地域诉求不一,保护与开发无法“一张图”;上下两级职责不清,难以拧成“一股绳”。

  带着问题出发,今年4月,市政府印发建立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要求2020年前,在龙溪河、璧南河等19条流域面积500平方公里以上、且跨2个或多个区县的次级河流建横向生态补偿机制。2025年,市域河流上下游区县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成熟定型,对流域保护治理支撑保障作用明显增强。

  “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调动上下游水环境联防共治积极性的财政制度创新,体现了权责对等、区县为主、市级引导、齐抓共建的理念。”市财政局人士表示。

  该实施方案要求,以各流域区县间交界断面的水质为依据,水质不达标或者虽然达标但较上年下降的,上游区县补偿下游区县;水质达标但较上年提升的,下游区县补偿上游区县;水质达标但同上年保持不变的,上下游区县互不补偿。补偿金的基数是每月100万元,月核算、年清缴。同时,市里还鼓励区县采取对口协作、产业转移、人才培训、共建园区等多种方式横向补偿。

  为确保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得科学、取得实效,我市对今年10月底前建立补偿机制、签订3年以上补偿协议的,一次性奖300万元;对上下游区县建立流域保护治理联席会议制度、联防共治的,一次性奖200万元;对上下游区县有效协同治理、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市级转移支付倾斜。同时,对补偿机制建立滞后的区县,市里以考核基金的形式加以调控;水质超标的,市级相应扣减考核基金,并纳入两级财政强制清算。

  “在推进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中,我们还结合实际进行了一些创新。”市财政局人士介绍,为体现对上下游两个端头区县的公平原则,市级直接介入补偿链条两个端头,与区县并列为主体参与补偿和受偿,市和区县两级共抓共建。比如,从湖北流入我市黔江和酉阳两地、最后汇入乌江的阿蓬江,如果流到黔江的水质变差,市级对黔江进行补偿,如果水质变好,就由黔江补偿给市级。

  全市横向补偿改革跑出“加速度”

  我市地处长江上游和三峡库区腹心,在落实中央对于长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中,承担着上游责任。

  增强上游意识,拿出上游作为,体现上游水平。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今年将建立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确定为全力攻坚突破的重大改革项目,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计划”等重大战略任务。

  2月,璧山、江津、永川3区签订璧南河补偿协议;4月,市政府层面出台实施方案;9月,潼南、铜梁等20个区县再签琼江、临江河等10条流域补偿协议;10月,市生态环境、财政部门跟进协调解决区县在磋商过程中存在的断面设置、支流治污等问题,又签订7条河流补偿协议,余下1条达成签约意向。短短8个月时间,规划的19条河流初步实现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全覆盖。

 

  “制度带动观念转变,区县主动治理和保护水环境的积极性明显提高。”市财政局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市财政、生态环境等部门将加大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设推进力度,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果。一方面,对已经签订协议的区县,在实施过程中加强指导,科学、高效开展流域治理保护,让机制实实在在地落地见效,确保水质只能更好,不能变差。另一方面,主动与毗邻的贵州、四川、湖北、湖南等省份协商,统一机制设计,分省份、分流域逐步推进跨省(市)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设。

 

(香港华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