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独”分子逃离台湾怎么办?专家:通过司法协助条约缉拿归案
来源: 香港大中華通訊社  日期:2022-08-30 19:46:23  点击:20296  属于:台灣专栏

      国台办早前表示要终身追究“台独”分子刑事责任,适逢杨智渊案——首次以分裂国家罪和煽动分裂国家罪依法惩治“台独”分子的司法实践先例,国际社会关注该案对海内外“台独”分子能否起震慑作用。

      央视4台《海峡两岸》栏目邀请了中国政法大学霍政欣教授进行讲解。霍政欣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条规定属地管辖,该法规定有一项犯罪行为或结果在中国领域内,就属于在中国领域内犯罪;该法第7条则规定属人管辖,适用于中国公民在中国领域以外进行的犯罪行为,因此,“台独”顽固分子不论在什么地方实施分裂国家的犯罪行为,都会受到刑法的管辖。

      针对身处海外的“台独”分子,霍政欣承认,要将他们绳之以法存在实践上的一些困难,但相信国家绝不会容忍“台独”顽固分子在海外逍遥法外。他认为,国家一方面能通过多边或双边的刑事司法协助条约,将“台独”分子缉拿归案;另一方面能使用缺席审判程序,将之绳之以法。

      霍政欣解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91条,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核准,对于在境外的犯了危害国家安全等严重罪行的嫌疑人、被告人,只要符合了缺席审判适用的条件,人民法院就可以对其进行缺席审判,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88条关于追诉期延长的规定,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在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审判的嫌疑人、被告人,不受追诉期的限制。

      霍政欣强调,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不管“台独”在什么地方和时间实施分裂国家的犯罪行为,都将会被绳之以法。

      浙江省温州市国家安全局早前对长期从事“台独”分裂活动并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的疑犯杨智渊实施刑事拘传审查。((文:海纳百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