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学生死亡事件:公安机关依法拘留造谣传谣者6人
来源: 中新网   日期:2017-04-07 16:45:37  点击:11010  属于:记者调查

  原标题:泸州公安机关:已依法拘留造谣传谣者6人

  人民网泸州4月7日电 (记者 张洋)今天,四川泸州市委市政府召开媒体见面会,通报泸县太伏中学学生死亡事件的相关情况。出席本次媒体见面会的有中共泸州市委书记蒋辅义,泸州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何绍明,事件调查技术负责人、省公安厅刑侦局刑事技术处处长王庆红,泸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政府新闻办主任魏仁泉,泸州市教育局局长黄辉,泸州市公安局网监支队支队长 李红兵。会议由泸州市委政法委书记封安主持。泸州市公安局网警支队支队长李红兵在会上通报了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传播谣言的违法人员情况。

  李红兵对网上流传的该事件的不实视频进行澄清:

  谣言视频一

  网传在泸县太伏镇警察殴打抗议群众的视频。画面为在夜晚,一群警察对躲在墙根的群众挥舞警棍进行殴打。

  经警方核实,这段视频是2017年3月27日晚8时在法国巴黎,旅法华人华侨悼念被法国警察枪杀的华人刘某时,引起的警民冲突的一段视频。

  谣言视频二

  视频显示在一工地门口多名男子在一辆川E牌照的车辆旁对一名男子进行殴打。

  网上称这段视频是政府雇佣黑社会打人,另一种说法是泸州婚纱店老板因拍摄泸县太伏镇死亡学生现场后被黑社会追打。

  经警方核实,该事件为在泸州鱼塘街道振新路“鸿通-海上威尼斯”售房部门前发生的一起纠纷,并非发生在泸县太伏镇,更不是发生在泸县太伏镇中学。2017年4月2日下午17时30分许,鱼塘派出所接到王某报警称,自己在“鸿通-海上威尼斯”售房部门口的公路上被七、八名男子殴打,其同事拍摄了被打的相关视频。目前该案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办理中。

  谣言视频三

  网传死亡学生在教室被人用钢管殴打的视频。视频显示一男子手持棍状物对另一男子进行殴打,视频是从门外向屋内进行拍摄。

  经警方核实,该视频为2015年12月1日湖北武当山一初三男生在教室内持棍猛打其同学24棍,并非网传发生在泸县太伏镇的事件。

  谣言视频四

  网传在泸县太伏镇现场警察拔枪视频。视频显示一名交警因处置现场与群众发生纠纷后拔出手枪。

  经警方核实,该视频为2017年3月2日13时30分许,四川中江公安交警大队在现场伍城路建设银行红路灯路口开展道路交通整治时发生的事件的视频,并非发生在泸县太伏镇的视频。对此,@中江公安于3月3日对此事进行了通报。

  谣言视频五

  网传泸县太伏镇死亡学生赵鑫临死前,被殴打的奄奄一息的惨状视频。视频显示两名少年在野外被连续殴打。

  经警方核实,该视频并非发生在泸县太伏镇,也未发生在泸州市辖区。该视频原版为1分10秒时长。“泸县太伏中学学生意外死亡”事件发生后,网上流传出时长为59秒剪接版及1分10秒配乐版的视频,均被人为编辑。原版视频内能清晰分辨出有两名被打少年,视频中两名被打少年均喊出了自己的姓名,李洋(音)、王成(音),而并非泸县太伏中学死亡学生赵鑫。

  对以上不实视频泸州网警巡查执法账号已作出了揭露和辟谣。

  对网络上流传的“泸县太伏中学学生意外死亡”事件的谣言情况作一介绍,谣言主要分为两类。

  一类是有关死亡原因的谣言:

  1、 死者手脚被打断;凶手为同寝室室友勾结校外人员半夜进学校把孩子打死;

  2、死者手脚被打断、满身的钢筋印,一身的伤痕,再被扔下5楼,就是因为没有交保护费;

  3、赵鑫并非如官方所称高坠伤,而是被5个校霸活活打死;

  4、杀害赵鑫的孩子有两个自杀了,一个跳水,一个割腕;

  5、凶手是5个学生,其中一个自杀了;

  6、在校学生伙同校外吸毒人员共同作案杀害赵鑫;

  7、涉案有5个校霸,有校长之子、派出所长之子、镇长之子;

  8、很多天前校霸问这个孩子要1000元保护费,孩子爷爷奶奶就报警了,结果派出所的人登记了,没怎么管。校霸就恐吓其拿10000元,不然就打死,之后就被打死了;

  另一类是针对事件发生后政府处理该事件的谣言:

  1、泸县太伏中学学生被打死,学校和警方想以自杀结案,家属200余人在殡仪馆抢下尸体,满身是伤;

  2、派出所长、还有校长,都串通好了,想把事情压下来,因为政府里面当官的小孩把人弄死了。

  3、政府和学校希望私了,5个打人的学生一个出二十万,共100万;

  4、政府喊村民到派出所签字,说是摔死的就领50元钱

  5、警方已经把家属全部抓了,控制了亲属。

  以上谣言与事实严重不符。

  公安机关在该事件发生后,依法处理制造传播谣言违法人员情况的通报

  该事件发生以来,个别网民在网上大量传播谣言,混淆视听,激化矛盾,严重干扰了正常社会秩序。对此,泸州市公安机关开展工作,对网上恶意造谣、传谣者进行依法处理,积极维护正常的网络秩序和社会秩序。截止目前,泸州市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了在此事件中大量传播谣言的人员闫某娟、侯某,程某彬等6人,依法批评教育了刘某杰、黄某桂、唐某等7名传谣人员。除以上被处理的人员外,公安机关另掌握了31名造谣、传谣者的违法事实并收集了相关证据,将依法对他们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