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条立法草案今天刊宪
2024-03-08 14:32:22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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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通社香港3月8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今天就《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刊宪,草案分为9个部分,提出罪行包括叛国;叛乱、煽惑叛变及离叛;与国家秘密及间谍活动相关的罪行及其他相关修订等。其中的叛国罪、叛乱罪刑罚最高,一经定罪,可处终身监禁;任何中国公民意图危害中国的主权、统一或领土完整,使用武力或威胁使用武力亦可判囚终身。
基本法第23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
于二0二0年五月二十八日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5·28决定》)再次强调「香港特别行政区应当尽早完成基本法规定的维护国家安全立法」。香港国安法第七条亦说明「香港特别行政区应当尽早完成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的维护国家安全立法,完善相关法律」。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李家超表示:「完成基本法第23条立法,实践香港26年来仍未履行的宪制责任,是香港特区的历史使命,把缠绕香港26年来的问题写上句号,香港便能够轻装上阵。」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在会上发言及会后见记者时表示,基本法第23条立法是香港特区的宪制责任,立法具有必要性和迫切性,政府和立法会要尽一切的努力,早日完成立法,尽快堵塞国家安全的缺口。他说,在这一历史时刻,能肩负这一任务,第七届立法会感到光荣,在完成23条立法之后,香港定能专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令「一国两制」行稳致远。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在会上发言表示,非常感谢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及立法会23条立法相关的小组委员会的配合,凸显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合作。23条立法咨询期间收到98.6%的支持和提出正面意见,显示立法具巨大民意基础。他重申特区政府必须堵塞国家安全的缺口,尽早完成立法工作,早一天完成立法,国家安全受威胁的风险就少一天。
香港再出发大联盟秘书长谭耀宗表示,热烈欢迎和坚决支持政府就草案刊宪。他说,香港特区根据基本法第23条自行立法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已经被拖延26年,加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香港国安法已4年,现时香港特区政府全面检讨和总结以往的国安问题及经验,订立一条全新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依法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
谭耀宗指出,《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不但严谨详细,精准针对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市民不用担心会误堕法网,并可以提出公众利益免责保护,而且警权范围清晰制定,法官严格把关审理。同时,《草案》使用香港常用审议本地立法的方式和程序去订立,参考了外国普通法立法经验,加上域外效力符合国际规则。因此,《草案》不但维护国家安全,而且保障特区居民及其他人士的合法权益,确保其在特区内的财产及投资受法律保护,值得市民和特区其他人士信任和支持。
谭耀宗说,《草案》刊宪之后,希望立法工作尽早尽快完成,反映社会的共识。《草案》通过之后,香港不单得到国安保障,得到中央更大的支持和信任,而且能专注经济发展、改善民生,达至「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繁荣安定的美好愿景。
责任编辑 莫家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