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被捕——“该报定报,时辰已到!”
来源: 香港大中华通讯社   日期:2020-04-18 20:30:44  点击:12088  属于:港澳专栏
 
   2020年4月18日上午10时许,港岛总区重案组多名警员前往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位置何文田的大宅,有警员随即拍门称要调查,惟黎智英不在家,探员其后返回车上等候。直至下午1时许,黎智英返回何文田大宅,警员紧随其后到场,并于2时许将黎智英拘捕。

  警方下午3时45分交代案情指,今日一共拘捕14人,被捕人士涉嫌于去年8月18日、10月1日及10月20日在港岛区及九龙区组织及参与的未经批准集结,违反公安条例。黎智英涉嫌去年8月反修例非法集会、恐吓东方日报记者,以及和前立法会议员李卓人及杨森涉嫌非法集结被捕。

  香港警务署署长邓炳强早前說前说:“无论你影响力有多大,是否可以影响媒体,你犯法就是犯法,我有证据就要逮捕你”。他对今次逮捕黎智英的行动称:“一切是基于是否有人犯法,警方不会理会背景,有多少人帮你撑腰。不好意思,我有证据就会逮捕你”邓炳强的讲话充分显示出香港是法治之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黎智英祖籍广东顺德,创办佐丹奴、壹周刊及苹果日报,拥有英国护照及台湾护照等国籍。

  黎智英1990年创办壹周刊,以揭露富豪、高官、商界、医生私隐的手法掀起香港传媒歪风,引来了传媒恶性竞争。1995年,黎智英创办苹果日报,他花钱请“陈健康”嫖娼,制作假新闻,令到各界哗然。2011年,黎智英又创办《爽报》,教育评议会于当日发出声明指责《爽报》荼毒学生,内容含不少色情及不雅资讯,并指收到不少家长、教师之投诉,认为该报不宜儿童及青少年阅读,形容该报扭曲儿童的价值观。纵观黎智英的传媒三十二年历史,对香港影向深远,影向了整整两代人。今天香港社会分化、年轻人仇视社会、仇视政府、仇视国家,这一切,黎智英“功”不可没。黎智英经营媒体的三十二年,令香港社会万劫不复,对香港的破坏力恐未来三十二年都恢复不回来,罪不可恕。

  法律是香港的核心价值

  “法治一直是香港社会的根本核心价值,是香港成功故事背后的一个重要原因,亦是维持香港竞争力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柱。法治是社会的瑰宝,所有市民,包括青年人、政府和整个社会,不分岗位或角色,均有责任尽力维护及坚守法治,包括尊重和遵守法院的判决。”这是立法会议员黄定光议员于2015年5月6日的发言。

  2014年,香港非法占中运动,对香港社会、经济带来严重冲突,香港集思会就香港青年人的处境和诉求进行研究,并在今年一月至三月以随机电话访问方式进行问卷调查,访问了1,505名15至39岁青年人。研究结果显示,超过八80%的受访者认为,守法是每个市民应尽的义务。

  黎智英多次纵容、参与、资助占中行动,多次亲临现场指挥,为行动助力。

   据“东方日报”导报,黎智英在过后两年多,先后分廿次向不同的泛民团体秘密捐款四千多万元,令香港从一个清廉的社会走向黑金政治,李卓仁更遭廉政公署调查。黎智英在占中期间花费365万港元,为占中活动宣传。

  新闻自由 双重标准

 今次黎智英被捕,涉嫌在2017年6月4日傍晚发生,黎在维园凉亭出席六四祈祷会后,突走到一名在场作正常采访的东方记者前,一边用右手指着其面部,一边用粗 口 辱 骂,并以“× 你老母×”、“我 实会揾人搞×你”、“我影 ×咗你嘅相”等粗言恐吓,当时黎的恶行已全被录影,有相有片。

  黎智英做为一位追求所谓民 主、人 权、自 由的媒体人,却视法律于无物,先是操纵黑金政治、后是知法犯法,参加非法集会。最后,公然残踏新闻自由,令人齿寒。

  香港政府于事情发生两年后才对黎智英做出检控,可谓迟来的春天。

  据了解,被捕人士有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以及多名泛民主派人士,包括李卓人、梁国雄、何秀兰、李柱铭、杨森、陈皓桓、吴文远、黄浩铭及区诺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