玷污国徽恶行违法 定罪可囚三年
来源: 香港大中華通訊社  日期:2019-07-22 11:48:24  点击:11696  属于:港澳专栏


图为香港立法会外升起的国旗和香港区旗。

  昨日(7月21日)民阵的游行队伍到达终点后,部分乱港分子围堵中联办,破坏设施,污损国徽,喷涂侮辱国家、民族的字句。

  香港多位法律界、政界人士指出,搞事者的行为已经远超和平示威的範畴,不仅违反基本法和香港本地法律,更严重挑战“一国两制”的底线,严重挑战中央权威。

  他们促请执法部门將违法者绳之以法,呼吁全体市民认清极少数激进分子的暴力危害和本质,坚决维护“一国两制”,维护法治。

  临时立法会时期曾担任《国旗及国徽条例》法案委员会副主席的全国政协委员、律师黄英豪指出,该条例除了表明中国拥有香港的主权,亦符合绝大部分香港市民与全国人民对国旗及国徽的拥戴,昨日极少部分暴徒涂污国徽,会受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14亿中国人唾弃。

  他引述条例指出,任何人公开及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徽,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第五级罚款及监禁三年,相信执法部门会將违法者绳之以法。

  彻头彻尾是“港独”行为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香港与內地法律专业联合会会长陈晓峰强调,国旗及国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徵,是国家和国家主权的象徵,每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涂污及侮辱国徽,明显违反了《国旗及国徽条例》第7条,是一种非常严重的刑事罪行,可被判监三年。

  “国徽是国家的象徵和標誌,衝击中央驻港机构,污损玷污国徽,严重违反香港法律,挑战中央权威,必须严格依法追究。”他说,香港与內地法律专业联合会促请警方尽快拘捕暴徒,维护国家尊严。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工联会会长吴秋北非常愤慨,要对暴徒予以最强烈的谴责,因为国徽是国家的象徵,暴徒肆意破坏,即是严重挑战“一国两制”,彻头彻尾是“港独”行为。暴徒更声言不排除成立临时立法会,这是对基本法最严重的挑战,绝对不能容忍。他批评,民阵宣布自由活动是不负责任的做法,自由活动根本就是等於呼吁群眾自由破坏,警方一定要严正执法。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民建联副主席陈勇认为,“暴徒行为是严重挑战‘一国两制’,破坏全港七百万人的根本利益,挑战中央权威,放诸全球,肯定是叛国行为。”

  他又说,这样包围中联办、弄污国徽,“是否代表不要基本法?不要‘一国两制’?”他强调,警方绝不能容忍这样违反法纪的行为,一定要依法惩处,不能让违法暴行变成香港的大问题。

  存心挑衅必须依法严惩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姚祖辉表示,对示威者涂污中联办国徽的行为表示强烈谴责。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是在动摇“一国两制”,是在破坏法治,是在动摇香港繁荣稳定的根基!香港是法治地方,支持任何人理性、和平地表达意见,但必须在合法範围內。任何理由都不能成为违法的藉口。对於涂污国徽的违法行为,支持依法严惩!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柯创盛称,示威者衝击中央主管机关的行径显然是在挑衅中央,损害“一国两制”,衝击“一国两制”的底线,触犯国徽法,甚至乎意图引发暴力衝击事件,居心叵测,行径令人愤怒,对香港完全没有好处,不能无限包容下去。“我对暴徒刻意羞辱国家的行为予以强烈谴责,特区政府有必要增加警力,打击一些暴力和违法行为,维护社会秩序及国家尊严。”

  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刘兆佳认为,部分示威者將行动升级,衝击中联办,弄污国徽、並在外墙喷上辱华字句,事態严重,可以想像会令中央政府和內地同胞震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