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团体倡订"好人法" 免除施救者法律责任
来源: 香港大中華通訊社  日期:2018-11-19 14:57:06  点击:11796  属于:港澳专栏
       香港消防处早前推出宣传角色“任何仁”,呼吁任何人均可透过使用AED或心外压,为伤者施救,有关话题亦引起讨论,有网民担心施救者要承担法律责任。香港心肺复苏委员会18日建议,特区政府应制订《好撒玛利亚人法》,保障施救者在救人期间,免除法律责任。
 
  香港心肺复苏委员会会长萧粤中表示,早前一项调查结果显示,在约5000名院外发生心脏停顿的病人中,只有16.6%的病人曾接受由旁观者施行的心肺复苏法。他建议政府“双轨并行”,一方面应就《好撒玛利亚人法》作讨论和谘询,另一方面应加强公众教育,令无受过训练的人都可以掌握急救技术。
 
  萧粤中指出,旁观者施行心肺复苏法的其中一个主要障碍,是施救者担心潜在法律诉讼可能性。现时许多国家及地区,如中国内地、台湾、日本等已实施《好撒玛利亚人法》或类似法律,以免除市民在施救时的后顾之忧。
 
  执业大律师沉智辉表示,现时法例不能保障施救者免受法律风险,假设施救者为病人进行心肺复甦法时,压断病人的肋骨,施救者确有被告风险。但他强调,法庭将审视相关证据作判断,按其理解,香港至今没有相关案例,但若政府能订立《好撒玛利亚人法》,能进一步保障施救者,免除其法律责任。(完)


 
(香港华通社)